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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山东省农机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10-22  浏览次数:483

各有关单位:

2024年,我省农机化宣传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在我省农机化发展政策宣传、理论研究、管理服务、技术创新、示范推广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农机化宣传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评选农机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各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技中心)、山东农业工程学会会员、有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等。

(二)名额分配

1.农业农村系统共80名,每市5名,由市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确定2名,技术推广部门确定3名,县级(含)以下名额不得低于50%。

2.山东农业工程学会会员28名,由18个分支机构各推荐1名,理事会在有关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中推荐名额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强农惠农政策,政治素质高。

2.业绩显著。围绕党和国家“三农”工作大局,传播解读党的政策方针,撰稿报道农机化理论研究、技术推广、管理服务、典型工作经验等方面成绩突出,积极订阅和协助发行《山东农机化》杂志。

3.群众公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清正廉洁,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拥有较高群众威信,从事农机化宣传工作2年以上。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市级先进个人由市级推荐,县级先进个人由市级分配名额到县级,县级推荐,由市级汇总后报送学会办公室;分支机构由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组织推荐并报送学会办公室;理事会直接向学会办公室推荐。推荐人选经常务理事会研究择优确定。要求如下: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推荐、择优确定的原则进行。

(二)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作为推荐标准。要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技中心)、山东农业工程学会分支机构和理事,将先进个人推荐表(PDF版、见附件)于2024年1215日前发送至学会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雷印宝 13905313189

 箱:630479660@qq.com

 

附:山东省农机化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山东农业工程学会

20241021



附:关于推荐农机化先进个人通知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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